行动守则之十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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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还没有「萨马尔」这个名字。这个星球只有几个小小的部落,科技跟文明都很落後,过着艰苦的生活。 在某个部落里,有一对兄弟,德因和撒姆。他们很早就没了父母,生活b别人更加贫困,因此饱受别人的欺侮。德因很认命,辛苦工作养活自己和弟弟,而且无怨无悔。因为他知道撒姆跟别人不一样,他b别人聪明,而且天赋异禀,总有一天会变成大人物。 然而撒姆太过自负,无法忍受糟糕的生活环境,变得暴躁易怒,常跟人起冲突。更糟的是,他天生拥有一项恐怖的能力:只要跟别人额头相触,就可以x1走对方的记忆、意识和情感,也就是柯斯,灵魂的力量。 当撒姆的怒气到达最高点的时候,他开始lAn用自己的能力,躲在暗处攻击别人。任何跟他过不去的人,不到几天就会莫名其妙变成一具皮囊。流言慢慢传开,族人开始用戒惧的眼光看两兄弟,对他们的不满也日渐昇高。 德因发现这件事,想尽办法阻止撒姆行凶,但是撒姆越陷越深,控制不住自己。眼看族人逐渐集结,准备消灭凶手,德因使出最後的方法来保护他的弟弟──顶罪。 他在全部族人面前公开承认自己是凶手,愿意接受一切惩罚,最後族人决议将他卖给其他星球当奴隶。德因登上了奴隶船,再也没有回到母星。 撒姆愤怒不已,脑筋却因仇恨而清醒。他忍着怒火,表面上安份守己,私底下不断培养自己的势力,最後终於起身复仇,用最残nVe的手段消灭了卖掉他哥哥的那群人,然後统一了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