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终究是王、而不是夏亚?
书迷正在阅读:小偶像(1v1) , 熙合年间 , 蔷薇若归(原名欲壑, 1V1H,PY转正) , 爱情是最好的包装 , 穿书后和反派男二he了(古言,1v1,高H) , 女帝起居注(NP) , 柳色如旧(NP、重生、剧情古言) , 她和她的野男人们(NP高H) , 有点道德观念但不多(校园 炮友上位 NPH) , 这是一本名为关於的书 , 最後一封情书 , 黑夜限定的恋人
不列颠帝国从来不以骑兵著称,军团中的骑兵数量也不算多,而且大部分都是巡逻骑兵不能算作正规骑兵。 更遑论,比起普伦王城那几乎武装到牙齿的重甲骑士团,大不列颠帝国以及英伦三岛其他部族的骑兵只能算是一群乞丐骑兵。 精良的盔甲,锋利的武器,雄峻的战马,辉煌荣耀的战旗。 唯有组成以上四样才能算作真正的骑兵部队,或者说是骑士团。 而在整个世界中,真正能够达到这四重标准的,目前唯有普伦王城这唯一一个,能够组建最强骑士团的袖珍国。 ———————— “驾!!” 挥舞着马鞭,飞快赶往伦敦的一千骑兵在草原上不停呼唤。 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天之多的缘故,任何人都无法确认伦敦目前情况。此刻,除了拼命赶路外再也没有别的选择。 回头看去,那些身穿重甲,手握两米巨枪的雄威骑士。他们带着遮面头盔,头顶上还有一根白色柔毛随风摇摆,身披白色披风在冲锋中肆意鼓胀。数人一组,千人组成了一条长长的重甲洪流。光是想象一下这些骑兵高呼着荣誉和胜利时,发动集体冲锋的场景。 即使是贝狄威尔也都感觉自己的内心狠狠颤抖了下…… 这等庞大的骑士团,自从全盛时期的大不列颠帝国之后,就再也没有遇到过了。 而且那个时代的骑士团,可没有普伦王城的骑士团这般锐气逼人。 真是为那些成为这等怪物般强大的骑士团的敌人的人而感到悲哀,所以此刻也很值得庆幸,因为他们的敌人并非大不列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