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之行(进入沙漠,走一走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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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黄沙,滚滚风尘。 骆驼比马走的更加稳当,脚掌依次陷入沙土,只留下整齐的足迹,而没有一点声儿,因此,驼铃的脆响格外清楚。三匹骆驼,是楚留香用他们的马换来的,另加一锭金子,让客栈老板暂借出店里最老到的伙计。 大漠的风沙模糊了他的年龄,甚至连姓名都一并抹去了。老板叫他伢子,因为他嘴里缺了一截舌头,只能发出“牙牙”的呻吟。听说伢子在客栈做了十一年伙计,带过的路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老板夸他是沙漠最老实可靠的骆驼,就算雇主死在黄沙里,他也能平安无事地回到客栈。 楚留香和司空摘星要去的地方几乎处于沙漠中心,百年前曾是某富饶小国的都城,小国因为天灾人祸灭亡后,被沙帮当作聚集地,常常在那里火并。后来商队来往,没人约束,就做起许多见不得人的交易,慢慢发展成了黑市,是销赃卖卖的好地方。 沙漠本土鱼龙混杂,势力大多排外,地形奇异。若是没人带路,多半会死在半路上。 金子没有白花,伢子确实是识途的好手。他带着三位雇主从天色灰白出发,一直走到正午,停在仙人掌丛形成的阴凉处短暂休整后,继续前行,直至日落西山,他才选定三个沙丘中间的凹地,生火挖坑。一天之内,伢子避开了四五个流沙眼,两三次狂风卷沙,更不要提致命的蛇虫。 “我们水够喝三天,干粮也带了不少。”楚留香掰开囊饼,顺手喂给身后的骆驼。这种面饼为了放上两三月,干得几乎没一滴水,硬得像是皮革,连骆驼也要慢慢咀嚼,才能咽下去。 头一回休整时,云若木勉强吃了两口,咬得腮帮子酸疼,被里面没磨碎的麦壳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