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r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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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赖云诗还是讨论考虑了几天才决定先租简丽芬的透天厝吧。简丽芬说的对,我们可以找室友,这麽一来不必付到一万块。尽管我们去看过房子以後认为一万块根本便宜到不行,因此关於找室友这件事我们不是这麽积极,当然我们有贴布告栏徵室友,赖云诗也有上聊天室徵,但我们要徵不徵的,最後几乎是不了了之。 这期间我们也在找工作,但是彰化的薪水真是有够低的……工作机会那时候也不多,唯一看到薪水b较高的都是八大行业,但赖云诗不准我去做夜店,事实上我也不希望她去做夜店。 只不过我也得说那时候因为手边还有钱因此我们有点散漫的在找工作,也过得很平安,每过一天就增加安心感,越来越确信彩劵行老板可能认赔了,不然就是他就算报警,像之前提到过的赖云诗所犯下的罪不会是警察首要注意的对象,除非彩劵行老板非常有影响力,但还好。 而自来到彰化後赖云诗不再化很反骨的妆颜,看起来就是乖乖nV,加上有我这个形象更好的相伴之下,警察根本不会多注意我们一眼,当然这期间我也叫赖云诗要守规矩点,不要飙车还有闯红灯因此被拦截,这样一切都白费了。 就这样事过境迁三个月,我隐约感觉这件事的风头已经过了将近一半,几乎可以确定老板是认赔。但我们开始紧张另一件事,就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