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写情书/当然要粉红s信封/好朋友帮忙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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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孟笑笑问过,洛星自己也问过自己。 开学那天的校道,那么多的学生,家长,老师,怎么就偏偏是错身而过的一个沈轻晏吸引他全部视线,教他从此学会什么是喜欢一个人? 为什么是沈轻晏。 沈轻晏纵使千般好万般好,可是值得少年人的三年时光默默喜欢吗? 即使不得回应,即使明知结果。 洛星心里的答案是值得。 更是,只能是沈轻晏。 没有缘由的。 也不需要那些千般好万般好。 只要那个九月,浑身充斥着青春朝气的沈轻晏出现在阳光下,不需对视,仅仅只是擦肩而过的遇见。 洛星就能捧出一颗心送上去。 不可自拔,不能挽回的。 一见钟情。 眼泪将水性笔的油墨都晕染开,洛星却还在写着情书。 明明相处时间很短,可要说的话,要写的东西好多好多。 因为暗恋,那么长,那么苦涩。 尽管洛星没和沈轻晏谈天说地胡吹海聊过,也没与人抬头低头见朝朝对暮暮过。 但他依旧知道关于沈轻晏的很多东西。 比如沈轻晏的手指很修长很好看,但是有一点点瑕疵,右手的中指因为总是写东西有一层薄茧,掌心也是如此,但不知道是具体因为什么,洛星曾经猜测是因为打篮球,还试着蹭过一次,很粗糙磨人。 比如沈轻晏的腰侧有两颗浅色的痣,覆在白皙皮肤上,很抓人眼球,洛星以前和他同桌那会,趁着捡掉下桌的笔时看见的。 比如沈轻晏其实是过农历生日的,但是为了方便,在学校都和同学们说是过阳历。 比如沈轻晏喜欢在二食